一、區(qū)域突出危險性預測
區(qū)域性預測方法主要有單項指標法、綜合指標法和地質統計法也可以采用其他經試驗證實有效的方法。
1)石門揭煤預測法:
(1)當石門揭煤工作面掘進至距煤層最小法向距離10m之前,按規(guī)定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且進入頂(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鉆孔,并詳細記錄巖芯資料。
在地質構造復雜、巖石破碎的區(qū)域,揭煤工作面掘進至距煤層最小法向距離20m之前必須布置一定數量的前探鉆孔,以保證能確切掌握煤層厚度、傾角變化、地質構造和瓦斯情況。
(2)當石門掘進工作面距煤層底(頂)板的最小法向距離5m時,在工作面迎頭布置3~4個預測鉆孔,其中沿巷道中心頂部、中部各布置一個鉆孔、腰線兩側各部置一個鉆孔,鉆孔終孔距離距巷道輪廓線外3~5m,進行壓力測定。
(3)當石門掘進工作面距煤層底(頂)板的最小法向距離3m時,為安全起見,在工作面迎頭補打2個預測鉆孔,進行壓力測定。
(4)封孔測壓
1)法向距離5m時,在迎頭施工預測鉆孔。
2)在鉆孔插入帶有壓力表接頭、擋板和導氣管(1寸無縫鍍鋅鋼管和聚氨酯封孔劑),導氣管在孔口外端安設球閥。導氣管節(jié)長2m,中間用管箍連接,在連接前將絲扣用生料帶纏好,以確保其氣密性,測壓室為1m,管四周打上導氣孔,測壓室管端頭用1mm的細銅紗網包裹,以防煤屑及雜物進入堵塞管路;封孔深度視鉆孔巖石段具體情況確定,應進入煤層頂(底)板并超過巖石裂隙帶,根據防突規(guī)定封孔長度為5~8m。
3)封孔前必須用壓風將孔內水排凈,同時嚴禁巖粉渣掉入孔內,采用1.5寸導氣管和聚氨酯封孔劑進行封孔,用麻袋片纏裹在導氣管上,將聚氨酯封孔劑A、B兩劑風別涂抹在麻袋片上,要涂抹均勻,立刻放入孔內。
4)鉆孔封好后在48小時后安裝壓力表,并定期觀測壓力值,待壓力穩(wěn)定至少一周以上,該值即為煤層瓦斯壓力。
5)附圖
1~28-排放鉆孔;1#、2#為效果檢驗孔
布孔方式按照從0~70°角度每隔10°打鉆,方位角按照沿巷道方向確定,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幾個循環(huán)來打,排放鉆孔排放時間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不少于15天。
三、效果檢驗
1、采用預抽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時,應當以預抽區(qū)域的煤層殘余瓦斯壓力或者殘余瓦斯含量為主要指標或其他經試驗(應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guī)定》第四十二條要求的程序)證實有效的指標和方法進行措施效果檢驗。其中,在采用殘余瓦斯壓力或者殘余瓦斯含量指標對穿層鉆孔、順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和穿層鉆孔預抽石門(含立、斜井等)揭煤區(qū)域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時,必須依據實際的直接測定值,其他方式的預抽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可采用直接測定值或根據預抽前的瓦斯含量及抽、排瓦斯量等參數間接計算的殘余瓦斯含量值。
對穿層鉆孔預抽石門(含立、斜井等)揭煤區(qū)域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也可以參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guī)定》第七十三條的方法采用鉆屑瓦斯解吸指標進行措施效果檢驗。
檢驗期間還應當觀察、記錄在煤層中進行鉆孔等作業(yè)時發(fā)生的噴孔、頂鉆及其他突出預兆。
2、對預抽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時,應當根據經試驗考察(應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guī)定》第四十二條要求的程序)確定的臨界值進行評判。在確定前可以按照如下指標進行評判:可采用殘余瓦斯壓力指標進行檢驗,如果沒有或者缺少殘余瓦斯壓力資料,也可根據殘余瓦斯含量進行檢驗,并且煤層殘余瓦斯壓力小于0.4MPa或殘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預抽區(qū)域為無突出危險區(qū),否則,即為突出危險區(qū),預抽防突效果無效;也可以采用鉆屑瓦斯解吸指標對穿層鉆孔預抽石門(含立、斜井等)揭煤區(qū)域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如果所有實測的指標值均小于表4的臨界值則為無突出危險區(qū),否則,即為突出危險區(qū),預抽防突效果無效。但若檢驗期間在煤層中進行鉆孔等作業(yè)時發(fā)現了噴孔、頂鉆及其他明顯突出預兆時,發(fā)生明顯突出預兆的位置周圍半徑100m內的預抽區(qū)域判定為措施無效,所在區(qū)域煤層仍屬突出危險區(qū)。
當采用煤層殘余瓦斯壓力或殘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測定值進行檢驗時,若任何一個檢驗測試點的指標測定值達到或超過了有突出危險的臨界值而判定為預抽防突效果無效時,則此檢驗測試點周圍半徑100m內的預抽區(qū)域均判定為預抽防突效果無效,即為突出危險區(qū)。
3、對預抽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時,均應當首先分析、檢查預抽區(qū)域內鉆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予檢驗。
4、采用直接測定煤層殘余瓦斯壓力或殘余瓦斯含量等參數進行預抽煤層瓦斯區(qū)域措施效果檢驗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①、對穿層鉆孔或順層鉆孔預抽區(qū)段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時若區(qū)段寬度未超過120m,以及對預抽回采區(qū)域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時若回采工作面長度未超過120m,則沿回采工作面推進方向每間隔30~50m至少布置1個檢驗測試點;若預抽區(qū)段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的區(qū)段寬度或預抽回采區(qū)域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的回采工作面長度大于120m時,則在回采工作面推進方向每間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2個檢驗測試點。
當預抽區(qū)段煤層瓦斯的鉆孔在回采區(qū)域和煤巷條帶的布置方式或參數不同時,按照預抽回采區(qū)域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和穿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區(qū)域防突措施的檢驗要求分別進行檢驗;
②、各檢驗測試點應布置于所在部位鉆孔密度較小、孔間距較大、預抽時間較短的位置,并盡可能遠離測試點周圍的各預抽鉆孔或盡可能與周圍預抽鉆孔保持等距離,且避開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圍和工作面的預抽超前距。在地質構造復雜區(qū)域適當增加檢驗測試點。
5、采用間接計算的殘余瓦斯含量進行預抽煤層瓦斯區(qū)域措施效果檢驗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當預抽區(qū)域內鉆孔的間距和預抽時間差別較大時,根據孔間距和預抽時間劃分評價單元分別計算檢驗指標;
(2)若預抽鉆孔控制邊緣外側為未采動煤體,在計算檢驗指標時根據不同煤層的透氣性及鉆孔在不同預抽時間的影響范圍等情況,在鉆孔控制范圍邊緣外適當擴大評價計算區(qū)域的煤層范圍。但檢驗結果僅適用于預抽鉆孔控制范圍。
6、效果檢驗執(zhí)行消突措施后,要檢驗其有效性,方法如下:
(1)當執(zhí)行完排放措施后,在掘進工作面迎頭施工2個直徑ф75mm鉆孔,見煤后使用ф42mm麻花鉆桿施工,測定鉆屑瓦斯解吸指標△h2、q值、鉆屑量s。鉆孔見煤后,這三個指標每2m測定一次,同時觀測原有措施孔控制范圍內測壓鉆孔壓力表讀數,若瓦斯壓力P、△h2、q值、鉆屑量s均不超過臨界值則視為無突出危險性。
(2)如果石門揭煤條件允許(主要指時間),則可重新施工測壓鉆孔測定瓦斯壓力作為效檢方法,其具體測定辦法也同前,但施工時要避免與其它鉆孔溝通。
(3)若效檢證明防突措施有效,則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情況下遠距離放炮揭穿煤層。遠距離放炮揭煤范圍為距煤層頂板法距2m至見煤層底板全過程。
(4)若效果檢驗無效則采取補充防突措施,繼續(xù)排放揭煤控制范圍內的瓦斯,也可在兩措施孔之間增加排放鉆孔,然后再反復進行效檢,直到消突措施有效。
四、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揭煤
4-1防護措施
1)警戒地點:工作面距煤層頂板法距2m時,每次放炮時,凡工作面回風流所流經的巷道各岔口入風流側安全地點設警戒。
2)反向風門設置:具體位置根據現場情況而定,由施工部門負責施工反向風門墻垛,通風區(qū)負責安裝反向風門。放炮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
3)設置二組可供10人使用的壓風自救裝置,且每人供風量應不得小于0.1m3/min,壓風自救裝置10個,一組距工作面距離不得大于40m,另一組設置在放炮地點。
4)參加揭煤作業(yè)人員必須全部配帶隔離式自救器。
①下井人員必須全部佩戴隔離式自救器。自救器應隨身佩帶,但當時確實影響作業(yè)時,可以把隔離式自救器掛在10米以內隨時能取到的安全地點。放炮時,必須隨身佩帶。
②佩帶中自救器要防止碰撞、擠壓,嚴禁敲打、當坐墊,不準損壞銘牌。
③、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方可使用自救器,平時不準搬動自救器開啟扳手和任意打開自救器:當發(fā)生瓦斯煤塵爆炸時;當發(fā)生火災事故時;當發(fā)生沼氣噴出事故時;在災區(qū)進行近距離短時間互救和救護隊員呼吸器發(fā)生故障時。
④、戴自救器時必須沉著、敏捷,嚴格按產品要求操作,未到達安全地點嚴禁取下鼻夾。
⑤、非井下工作人員下井時佩帶自救器也必須經過使用自救器示范和訓練,做到會使用。由通風隊負責進行示范和訓練。
5)揭煤放炮時,專用供電必須實行三專二閉鎖,雙風機雙電源,風筒末端供風量不得小于200m3/min。風筒末端距工作面距離不大于5m。
6)揭煤放炮前,必須安裝一組瓦斯監(jiān)測裝置,其中工作面向后3~5m,安裝瓦斯監(jiān)測探頭T1,報警點1.0%CH4,斷電點1.0%CH4,復電點小于1%CH4,斷電范圍為工作面20m巷道內所有電器設備;距全風壓10~15m的范圍內,安裝瓦斯監(jiān)測探頭T2。報警點1.0%CH4,斷電點1.0%CH4,復電點小于1%CH4,斷電范圍為掘進巷道內的所有電器設備。
7)揭煤時的通風系統:在每次石門揭煤前入風與回風線路均應十分明確,應當規(guī)定清楚。
8)便攜式甲烷報警儀佩戴:當班跟班區(qū)長、技術員、工長必須佩戴100%(量程)便攜式甲烷報警儀,下井后懸掛于施工正前方。以便隨時監(jiān)控工作區(qū)域瓦斯情況。
9)防爆檢查:機電科防爆檢查員每天、施工隊每班由跟班電工對該巷道內機電設備進行一次防爆檢查,嚴禁失爆,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
10)技術設計
施工位置等具體參數由技術部根據煤層賦存情況提供給通防部,由通防部設計鉆孔,技術部現場給定方位。瓦抽隊嚴格按通防部設計的鉆孔參數施工。由通防部和防突辦對抽放鉆孔、排放鉆孔進行驗收,收集打抽放鉆孔時的資料,以判斷工作面前方的地質情況,做好地質預測預報工作,如有地質構造,根據實際調整鉆場和鉆孔設計。
11)探頭維護
調度室(監(jiān)測班)要保證監(jiān)測設備功能齊全,靈敏可靠,每7天對瓦斯監(jiān)測傳感器進行一次調校,確保瓦斯監(jiān)測傳感器監(jiān)測準確,斷電靈敏可靠。瓦檢班長每班必須要到該面進行檢查,值班干部必須保證每天現場檢查,隨時掌握現場情況,以便采取針對性措施。
12)瓦檢職責
瓦斯檢查員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施工過程中,有突出預兆時,如有煤炮聲、頂鉆、卡鉆、夾鉆、噴鉆;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氣溫、煤溫及氣味異常、鉆孔噴瓦斯,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撤出所有人員、切斷電源、揭示警標、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并向礦調度和防突辦公室匯報。
13)職工培訓
區(qū)隊每周對員工進行一次全面防突知識培訓,每月進行一次防突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方可上崗。使每個工人對突出預兆牢記于心,熟悉避災路線。
4-2、安全防護保障措施
1)措施貫徹
本措施首次貫徹由通防部防突負責人或技術員負責,并與區(qū)隊技術員作技術交底,以后由區(qū)隊技術員向職工進行貫徹,同時由區(qū)隊技術員命題考卷并負責組織全隊人員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同時將考試成績、考卷、學習簽字記錄報通防部。
2)避災及救護基地
根據現場實際設置避災及救護基地,該處設直通礦調電話。
3)復審
按要求每月對防突措施進行復審,完善相關內容,確保防突措施的合理性和可靠性,生產工藝變化另補充措施。
4)通風隊提前檢查通風系統,調度室(監(jiān)測班)檢查監(jiān)測系統的完好情況,并各保證每周不少于1次的探頭調校、通風系統檢查。
5)施鉆當班必須先檢查撤退路線是否暢通、安全設施是否完好,若出現異常,必須先整改隱患,否則嚴禁施工鉆孔(當班負責人負責)。
4-2-2組織保障措施
為了保證采區(qū)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防止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發(fā)生,礦成立“采區(qū)防突”領導小組,按照各自職責,有條不紊地開展相關工作,并實行項目負責制。
1)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①裝備投入負責人:礦長,負責防突工作所需的人、材、物及技術保證;
②項目負責人:礦總工,全面負責該工作面防突技術管理及報告單審簽等相關工作;
③安全督查負責人:安全礦長,負責防突安全措施現場落實督察工作;
④生產施工組織負責人:生產礦長,負責按防突措施組織安全生產;
⑤組織實施負責人:礦安全副總,負責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協助總工程師完成該工作面防突組織技術安全措施落實及現場管理工作;
⑥技術實施負責人:防突負責人,負責日常技術業(yè)務指導及實施工作;
⑦措施編制負責人:防突技術員,負責防突措施的編制、修改、貫徹;
⑧監(jiān)督檢查負責人:安質部部長,負責防突措施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⑨地質負責人:技術部班長,負責地質資料分析、地質資料的預測預報工作;
⑩通風設施及瓦斯監(jiān)測負責人:防突隊隊長、調度室(監(jiān)測班),負責通風、防突設施、監(jiān)測裝置的安設,質量檢查及日常維護;
11現場控制負責人:區(qū)隊隊長,負責防突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的現場實施工作。
12電氣防爆檢查負責人:機電科長,負責供電系統能按要求進行斷電和日常的防爆性能檢查。
13、其余人員按各自崗位職責組織防突作業(yè)。
2)連同執(zhí)行的措施及相關規(guī)定:未盡事宜,在執(zhí)行本措施時,一并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
4-2-3揭煤時安全技術措施
1)揭煤時,礦成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揭煤防突指揮小組,并由通風區(qū)、通防部等單位參加。井下放炮地點設專用電話。
2)所有參加揭煤人員使用的礦燈,必須經過認真檢查,以確保防爆性能,同時佩戴隔離式自救器。
3)工作面裝藥前必須對現場工程質量、頂板支護、通風設施等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始裝藥,全斷面一次起爆。
4)放炮前必須將工作面所有鉆孔、炮眼用黃泥堵實。
5)為降低突出強度,在工作面采用金屬擋攔。在距工作面10m~15m內設置,共兩個為一組,間距6~8m。
6)防突期間,機電科和現場施工部門必須加強工作面及回風區(qū)域機電設備的維修、檢查,確保機電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杜絕失爆,防爆和完好率達100%。
7)開始裝藥前半小時,由施工部門跟班干部安排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警戒任務(警戒位置應在圖紙上標明),警戒期間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進入警戒范圍內,警戒撤人范圍:凡受揭煤工作面回風系統影響區(qū)域的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在揭煤前半小時撤離。
8)揭煤放炮前,回風流中電器設備及供電系統均不能帶電,必須將所有電源切斷,停電工作由機電礦長負責。
9)炮后30分鐘,由瓦斯檢查人員進入工作面檢查,檢查煤層揭露、支架狀況、CH4濃度及通風設施,在CH4濃度不超限,無煤層突出,通風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方可解除警戒,恢復送電,正常施工作業(yè)。
10)參加揭煤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一旦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馬上配戴好自救器,立即按避災路線撤人。避災路線在揭煤前也應規(guī)定清晰明確。
4-2-4電氣管理
1)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局扇必須有靈敏可靠的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裝置,所有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要求,并標明型號、用途及維護負責人等。
2)迎頭煤電鉆必須有綜保裝置。
3)放炮前由現場指揮人員通知跟班電工停聯鎖電,懸掛停電牌,放炮后,由現場指揮根據監(jiān)控探頭顯示狀況通知電工恢復供電。
4-2-5遠距離放炮
1)石門掘至煤層底板法距2m起,直至進入煤底板2m都采取遠距離放炮,經礦領導小組現場鑒定后,方可決定揭煤結束。
2)放炮位置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放炮時所有人員撤至放炮警戒以外區(qū)域。
3)裝藥放炮必須使用座底泥和水炮泥。水炮泥每孔不少于2個,炮眼剩余部分用炮泥充滿填實,炮眼裝藥由放炮員或班組長配合放炮員進行。裝雷管及炮線連接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操作,連線接頭必須用膠布包好,連接方法為串聯。
4)一次打眼一次裝藥放炮,嚴禁一次打眼分次裝藥放炮,裝藥放炮不得與其他工作平行作業(yè)。末裝藥的炮孔及措施孔用黃泥填滿搗實或充填深度達到炮孔深度的1.5倍。
5)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工作面附近20m范圍內的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
6)放炮采用100發(fā)以上的大容量發(fā)炮器,并經性能測式確保靈敏可靠。
7)放炮采用1~5段礦用毫秒電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所有雷管必須經過導通測試,合格后方可發(fā)放使用。
8)放炮母線嚴禁與電纜,鐵管等導電體吊掛在同一側,否則吊掛在其下方間距不小于300mm。
9)迎頭不得少于3道噴霧裝置,放炮前后均要灑水滅塵,回風巷要經常沖洗粉塵。若無風、無水則嚴禁裝藥放炮。
10)石門內設一組隔爆水袋,其安裝要求應符合質量標準要求,施工單位加強維護。
11)每次放炮后,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向監(jiān)控室了解T1、T2瓦斯?jié)舛惹闆r,確定無超限,且待30分鐘后,方準進行驗炮工作,確認一切正常,方可通知其他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2)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爆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等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本措施未涉及的內容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突規(guī)定》及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掘進工作面防突措施
對掘進工作面連續(xù)執(zhí)行“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即在掘進巷道進尺前,先進行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若預測有突出危險時,應采取防突措施并進行效檢,若措施有效則在保留一定超前距、并采取防護措施的前提下繼續(xù)掘進。若措施無效,則必須執(zhí)行補充消突措施,并繼續(xù)進行效果檢驗,直到檢驗消突措施有效時方可的保留一定超前距、并采取防護措施的前提下繼續(xù)掘進。
煤巷掘進工作面預測指標常用的有三個:鉆屑解吸指標△h2、最大鉆屑量Smax、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因礦井尚未開敏感指標與臨界值的研究,暫不能確定哪個指標為敏感指標。但從原理上講,△h2、Smax可以反映煤層瓦斯含量、放散速度、地應力狀態(tài)與煤質;從操作上來講,△h2、Smax可實現同一鉆孔中測定兩個指標,便于井下操作,所以采用這兩個指標作為煤巷掘進工作面突出預測指標。為防止突出事故,嚴格執(zhí)行“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對突出防治工作實行從嚴管理,所以在判斷突出危險性時,只要其中一個指標達到或超過規(guī)定的臨界值,則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面。
采取WTC防突參數測定儀測定臨界值,即當預測指標大于等于突出危險臨界值,即k1≥0.5或S≥13Kg,工作面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面,這時需要執(zhí)行超前鉆孔局部防突措施,措施后進行措施效果檢驗,只有當檢驗時測定的k1、S都小于突出危險臨界值,即k1≥0.5且S≥13Kg時,檢驗措施有效,工作面檢驗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可在保留一定超前距的情況下,采用遠距離放炮安全等防護措施進行掘進作業(yè)。當檢驗預測指標大于等于突出危險臨界值,即滿足k1≥0.5且S≥13Kg,說明所采取的防突措施無效,需要采取補充防治突出措施,并重新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直到檢驗工作面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方可在采用遠距離放炮安全防護措施、并保留超前距的情況下進行掘進作業(yè)。預測、措施、措施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執(zhí)行技術流程見圖2-1。
2)在工作面選擇軟分層打3個直徑Φ75mm、深度8m預測鉆孔,鉆孔采用手持式風動鉆機施工。
3)預測鉆孔布置:中間鉆孔位于工作面中部,平行巷道掘進方向;兩邊鉆孔開孔距巷幫0.5m,終孔控制巷幫2m,與巷道夾角15°,如圖2-2所示。鉆屑量S使用彈簧稱進行測重,從第2m開始,其它7m每打1m鉆孔測量一次。鉆屑解吸指標每打鉆2m測定一次。
4)突出預測指標k1、Smax都小于臨界值時,工作面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否則預測工作面為突出危險工作面。
5)預測人員在進行工作突出預測時,認真觀察工作面構造及施工預測鉆孔過程中瓦斯動力現象,并按“附錄百靈煤礦瓦斯預測(效果檢驗)指標報告單”認真記錄。
6)當工作面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并進尺時,須留2m預測超前距。預測為突出工作面根據以下防突措施進行。
二、煤巷掘進消突措施
1)煤巷掘進工作面的防突措施主要有超前鉆孔、松動爆破、水力沖孔、深孔控制爆破、煤層注水等,來消除掘進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保證安全掘進。
2)防突措施采用超前鉆孔措施。設計鉆孔孔徑Φ75~100mm,有效排放半徑取1m,鉆孔控制到巷道輪廓線外3m。設計鉆孔深度48m,措施鉆孔數9個。鉆孔布置如圖2-3,鉆孔參數可按照圖中的尺寸計算。
三、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1)措施效果檢驗方法與突出預測方法相同,測定鉆屑瓦斯解吸指標k1、最大鉆屑量Smax。但檢驗鉆孔應布置在上下左右措施孔之間,且距措施孔孔間距不小于300mm。檢驗孔孔深(檢驗與措施孔孔深均采用鉆孔向巷道掘進方向的投影孔深,簡稱投影孔深)可比措施孔至短3m,并布置在兩個措施孔之間。經檢驗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例如若檢驗孔深為9m,若措施有效可進尺7m,然后再進行下一個循環(huán)。
2)若檢驗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時,經檢驗措施有效后,必須留有5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3)措施效果檢驗指標突出危險臨界值同突出預測,只有當二項指標都沒超過突出危險臨界值時,措施為有效,工作面檢驗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即可采用遠距離放炮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掘進作業(yè)。
4)補充防突措施
當措施效果檢驗無效時,必須采取補充防突措施。補充防突措施可在上下兩排鉆孔之間增打排放鉆孔,孔深同措施孔。鉆孔參數也是按實際情況根據圖2-3計算后填入表2-2。然后繼續(xù)進行效檢,直到措施有效為止。
補充防突措施鉆孔參數一覽表
另外,防突措施鉆孔是按水平巷道設計的參數,由于巷道沿頂板施工,巷道坡度有變化,在實際施工防突措施鉆孔時,應加上實際巷道坡度,上坡為+,下坡為-,切眼掘進有32度的角度,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
防突鉆孔距頂底板位置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防治突出專門機構必須填寫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單,并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四、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是為保護人員不受傷害而采取的安全措施?!兑?guī)程》第209條規(guī)定: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等安全防護措施。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
1)工作面采用遠距離放炮措施掘進作業(yè)時,當回風巷道距全風壓處長度不足300m時,放炮地點設在反向風門外的進風巷道避難所內;當回風巷道距掘進頭距離大于300m時,放炮地點應設置在距掘進頭距離大于300m的避難所內。避難所必須設置向外開啟的隔離門。放炮時關閉隔離門。
2)沿掘進巷道每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系統,第一組壓風自救系統應設置在距掘進巷道工作面25~40m的巷道內,每組壓風自救系統可供5~8人使用,且每人供風量不得少于0.1m3/min。
3)放炮地點與撤離人員所在地點均應設置壓風自救系統,每組5~8個,每人供風量不少于0.1m3/min。
4)該巷道作業(yè)人員及出入該巷道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
5)在突出煤層的石門揭煤和煤巷掘進工作面進風側必須設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4m。
6)反向風門距工作面的距離和反向風門的組數,應根據掘進工作面的通風系統和預計的突出強度確定,但反向風門距工作面回風巷不得小于10m,與工作面的最近距離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時應設置至少三道反向風門。
反向風門墻垛可用磚、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邊巖石的深度可根據巖石的性質確定,但不得小于0.2m,墻垛厚度不得小于0.8m。在煤巷構筑反向風門時,風門墻體四周必須掏槽,掏槽深度見硬幫硬底后再進入實體煤不小于0.5m。通過反向風門墻垛的風筒、水溝、溜子道等,必須設有逆向隔斷裝置。
7)人員進入工作面時必須把反向風門打開、頂牢;工作面放炮和無人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
五、防突措施孔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所有防突措施孔由通風區(qū)負責按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通風部門進行驗收。
⑴防突措施鉆孔參數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參數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現場條件等因素不能按措施要求施工時或煤層賦存條件發(fā)生變化時,由原設計部門提出更改措施意見,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其它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隨意改變。
⑵打鉆作業(yè)前,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密切觀察巷道頂板狀況,發(fā)現頂板掉渣、壓力增大等有片幫、冒頂危險時,立即停止作業(yè),人員撤出危險區(qū),并匯報礦調度室。
⑶打鉆作業(yè)時鉆機必須安設穩(wěn)固,永久性支護要緊跟工作面,嚴禁空幫空頂,無壓風不準作業(yè)。
⑷每次打鉆時,施工人員必須密切觀察噴孔、夾鉆、響煤炮等瓦斯動力現象,當發(fā)生嚴重噴孔、煤炮劇烈等動力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停電撤人,待動力現象消失,且瓦斯?jié)舛冉档?%以下時方可恢復作業(yè),并匯報礦調度室、通風隊進行處理。
⑸施工預測和超前鉆孔時,施工人員應站在鉆孔孔口兩側,不得站在鉆孔孔口正后方及鉆孔延長線上,嚴禁面對鉆孔孔口觀察鉆進情況,以免發(fā)生鉆孔噴孔傷人;
⑹在進行工作突出預測時,預測人員應認真觀察工作面構造及施工預測鉆孔過程中噴孔、夾鉆、響煤炮、瓦斯等異?,F象,并作相應記錄。
⑺在施工排放鉆孔時,為防止噴孔傷人,應在施工鉆孔孔口處安設擋板。
六、防突安全技術措施
(1)每次按允許掘進進尺施工完畢后,必須進行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或效果檢驗)。預測人員嚴格按要求進行突出指標的測定和記錄,填寫“掘進工作面煤與瓦斯突出檢驗報表”,報礦主管一通三防領導,并詳細記錄預測過程中響煤炮、片幫、掉碴、噴孔等瓦斯動力現象;
(2)施工預測、措施效果檢驗以及施工措施鉆孔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密切注意觀察噴孔、夾鉆、響煤炮等瓦斯動力現象,當煤炮劇烈、瓦斯超限等動力現象明顯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撤出人員;
(3)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專職的有防突經驗的瓦斯檢查員,掌握突出預兆。嚴格執(zhí)行“一炮四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在工作面迎頭隨時測定瓦斯?jié)舛燃白兓?,當發(fā)現瓦斯?jié)舛犬惓?、超限,隨時通知通風隊防突部門人員,并有權停止作業(yè);
(4)掘進放炮時,必須執(zhí)行遠距離放炮安全防護措施;
(5)警戒地點,每次放炮時,凡回風流所流經的巷道各岔口入風流側安全地點設警戒,。警戒位置應在通風系統圖標明。設置警戒及撤離警戒區(qū)域內的所有人員由施工單位當班干部負責。
(6)反向風門設置:具體設置位置應根據通風系統具體設定,由施工單位負責反向風門的看管,通風隊負責維修反向風門。放炮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
(7)專用供電必須實行三專二閉鎖,雙風機雙電源。
(8)風筒末端供風量不得小于200m3/min,距工作面距離≤5m。
(9)掘進工作面必須安裝一組瓦斯監(jiān)測裝置,距工作面迎頭3~5m,安裝瓦斯監(jiān)測探頭T1,報警點1.0%CH4,斷電點1.0%CH4,復電點小于1.0%CH4,斷電范圍為工作面20m巷道內所有電器設備;距全風壓10~15m的范圍內,安裝瓦斯監(jiān)測探頭T2。報警點1.0%CH4,斷電點1.0%CH4,復電點小于1.0%CH4,斷電范圍為掘進巷道內的所有電器設備。
(10)掘進期間通風系統入風與回風應清晰明確。
(11)隔爆水棚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安設。
(12)工作面后方設灑水防塵裝置,每次放炮前沖洗工作面及附近20m巷道內粉塵。
(13)防突期間每次放炮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查通風設施及系統做到設施齊全完好,系統合理可靠。通風保安人員每天對該系統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14)施工隊每班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檢儀,按要求使用。
(15)該工作面設置具有防突經驗豐富的專職瓦檢員。
(16)放炮母線要求完整,接頭必須擦凈擰緊,用絕緣膠布纏好,不得與其它金屬或導體相接觸,應使用銅芯的放炮母線。
(17)防突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應掌握工作面的進度、地質情況。如遇地質構造,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應及時通知地質人員收集資料,待研究后采取下一步措施。
(18)由施工單位隨時掌握工作面瓦斯地質施工進度等情況,地質人員和防突人員積極配合。
(19)所以炮眼都在炸藥與封泥間裝1~2個水炮泥,封泥都必須密實地裝至孔口。
(20)工作面裝藥前必須對現場工程質量、頂板支護、通風設施等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始裝藥。
(21)防突期間,機電科和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工作面及回風區(qū)域機電設備的維修、檢查,確保機電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杜絕失爆,防爆率達100%。
(22)炮后30分鐘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檢查,檢查煤層揭露、支架狀況、CH4濃度及通風設施,在CH4濃度不超限,無煤層突出,通風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撤人停電工作完成后,方可正常施工作業(yè)。
(23)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一旦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馬上配戴好自救器,立即按避災路線撤人。避災路線應規(guī)定明確。
(24)由施工單位和機電科聯系,井下放炮地點設專用電話。
(25)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其它與防突有關的措施送交防突組一份。
(26)本措施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在施工前負責向本區(qū)所以參加人員貫徹已批準的防突措施和突出預兆,貫徹后必須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27)施工單位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否則各職能部門有權停止施工。
(28)防突工具由防突人員在巷道碼放好,施工單位負責看管。
(29)由施工單位制定防止冒頂和片幫及過地質構造帶措施,防止誘發(fā)突出現象。
(30)巷道掘進必須及時支護防止片幫冒頂。在巷道維修時,必須采取防止巷道頂幫垮塌引起突出事故,提報專項措施。
(31)施工超前鉆孔時,嚴禁空幫空頂作業(yè)。
(32)每次放炮前,必須對所有鉆孔用炮泥充實。
(33)突出區(qū)域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隔離式自救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則不得上崗。抽放區(qū)施工鉆孔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另提報打鉆安全措施。
(34)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
有聲預兆包括:煤體中的悶雷聲、機槍聲、爆竹聲、嗡嗡聲等,統稱為煤炮。無聲預兆包括:地壓方面的有:支架來壓、掉碴、片幫、工作面煤壁開裂、煤壁外臌、底臌和炮眼嚴重變形,裝不進藥等;瓦斯方面的有:瓦斯?jié)舛仍龃蟆⒑龃蠛鲂?、打鉆頂鉆、鉆孔噴煤、噴瓦斯等;煤結構的變化有:煤層層理紊亂,煤質變松軟、暗淡無光澤、煤變干燥和煤塵增多等。在某些突出發(fā)生前,會出現有煤壁和工作面溫度降低、有特殊氣味等。
一旦發(fā)現有突出預兆,所有人員立即停止作業(yè),切斷電源,按避災路線撤至大巷或升井,并匯報調度室。
(35)遠距離放炮時,回風系統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有人作業(yè)的地點都必須停電撤人,必須將回風風流中所有電源切斷,停電工作由百靈煤礦機電礦長負責。
(36)開始裝藥前半小時,由施工單位跟班干部安排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警戒任務(警戒位置每次應當明確標出),警戒期間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進入警戒范圍內,警戒撤人范圍;凡受突出影響回風系統區(qū)域的所有工作人員全部撤離。
(37)掘進工作面必須掛防突允許進尺標志牌,施工單位掌握好施工進尺,嚴禁超掘。非防突工區(qū)人員不得挪移和改動。
(38)掘進工作面專業(yè)工種人員要相對穩(wěn)定,保證專業(yè)工種人員的技術業(yè)務素質。
(39)技術科、通防部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掘進工作面的防突管理。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防突措施的落實兌現。
(40)其他注意事項執(zhí)行《規(guī)程》和《規(guī)定》規(guī)定實施。
七、掘進工作面防突措施
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預測工作面為突出危險工作面,應采取“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其具體方法同以上各章節(jié):
(1)工作面前方有斷層、褶曲、火成巖侵入等構造破壞帶;
(2)工作面前方煤層賦存條件急劇變化、煤質變暗、層理紊亂、有軟分層出現等;
(3)在進行突出預測過程中,預測鉆孔出現噴孔、夾鉆、頂鉆等動力現象;
(4)工作面出現響煤炮、煤壁掉碴、片幫、瓦斯忽大忽小等動力現象。
(三)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預抽煤層瓦斯即在煤層頂底板巖巷或煤巷中,向煤層打穿層孔或者順層鉆孔,封孔后接抽放管路進行抽放。預抽煤層瓦斯不僅是防治突出發(fā)生的有效手段,也是解決工作面瓦斯超限的根本措施。
根據具體情況,在工作面運輸、回風順槽每隔50m施工一個鉆場,每個鉆場設計鉆孔6~9個,呈扇形布置,孔徑為75mm~100mm,孔深30m~100m,一般80m左右。如圖5-1所示,在工作面順槽掘進期間即開始施工和抽放,盡量延長預抽時間。
在實施預抽煤層瓦斯區(qū)域性防突措施時注意事項:
1)單一的突出危險煤層和無保護層可采的突出煤層群,可采用預抽煤層瓦斯防治突出的措施,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鉆孔應控制整個預抽區(qū)域;
(2)預抽煤層瓦斯防治突出措施的有效性指標,應根據礦井實測資料確定,報上級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在未達到預抽有效性指標的區(qū)段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采取補充的防治突出措施。
2)預抽煤層瓦斯鉆孔可采用沿煤層或穿層布置方式。在未受保護的煤層中掘進鉆場或掘進打鉆所需要的煤巷時,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采用預抽煤層瓦斯防治突出措施時,鉆孔封堵必須嚴密。穿層鉆孔的封孔深度應不小于6m,沿層鉆孔的封孔深度應不小于8m。鉆孔孔口抽放負壓不應小于13KPa,并應使波動范圍盡可能的降低。
4)采用預抽煤層瓦斯防治突出措施的有效性指標,應根據礦井實測資料確定。如果無實測數據,可參考下列指標之一確定:
(1)預抽煤層瓦斯后,突出煤層殘存瓦斯含量應小于該煤層始突深度的原始煤層瓦斯含量;
(2)煤層瓦斯預抽率應大于25%。煤層瓦斯預抽率應用鉆孔控制范圍內煤層瓦斯儲量與抽出瓦斯量(包括打鉆時鉆孔噴出的瓦斯量、自然排放量)來計算。
達不到上述預抽指標的區(qū)域,在進行采掘工作時,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采用煤層瓦斯抽出率作為有效性指標的突出煤層,在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參照相關規(guī)定的方法,對預抽效果進行經常復查。
5)工作面防突預測
1沿采煤工作面每10~15m布置一個φ42mm、鉆孔深度8~10m驗證鉆孔,鉆孔應盡量布置在軟分層當中并平行于回采推進方向,測定鉆屑量S,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指標。
2鉆孔每鉆進1m收集并測定該1m段的全部鉆屑量S,并在暫停鉆進后2min內測定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指標,測定瓦斯涌出初速度時,測量室的長度為1m。
3驗證時要掌握好打鉆速度、時間和封孔質量,充氣壓力不少于0.2MPa。根據每個鉆孔的最大鉆屑量Smax和最大瓦斯涌出初速度qmax按下式計算各驗證孔的R值:
R=(Smax-1.8)(qmax-4)
式中:Smax---每個鉆孔沿孔長的最大鉆屑量,L/m
Qmax---每個鉆孔的最大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L/min
判定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險性的各臨界指標,按下表確定
4當所有鉆孔的R<6.0且未發(fā)現其他異常情況時,且所有鉆孔的最大鉆屑量Smax和最大瓦斯涌出初速度qmax小于臨界值,該工作面驗證無突出危險工作面;否則,判定有突出危險工作面。
5在突出危險工作面進行回采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只有經措施效果檢驗證實有效時,方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回采作業(yè)。
每執(zhí)行一次防突措施作業(yè)循環(huán)(包括措施、措施效果檢驗、回采作業(yè))后再進行工作面驗證,如驗證為無突出危險,仍必須采取再采取防突措施,只有連續(xù)2次驗證為無突出危險,該工作面方可視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
驗證無突出危險工作面,每預測循環(huán)應留有2m的驗證超前距。
在無突出危險工作面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
6經驗證任一鉆孔指標超標,即視為超標鉆孔周圍100m范圍內有突出危險性,經驗證有突出危險的區(qū)段,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若R值為負值或0時,應用公式中的單項指標,取公式(Smax-1.8)或(qmax-4)正值項驗證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任何一項指標超標,必須采取防突措施(回采期間的區(qū)域驗證見鉆孔布置圖)
7工作面每推進20m至少進行兩次區(qū)域驗證,在構造破壞帶連續(xù)進行區(qū)域驗證,但若采煤工作面在該區(qū)域進行首次區(qū)域驗證時,要保留足夠的驗證超前距。
8只要一次區(qū)域驗證為有突出危險或超前鉆孔等發(fā)現了突出預兆,則該區(qū)域以后的回采作業(yè)均應當執(zhí)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