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省經委、省電力公司關于《山西電網電力供應預警及應急處理預案》精神,保障電力供應緊張時的電力有序供給,保證運城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和全社會正常的供用電秩序,最大限度地滿足運城市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對電力的需求。特制定運城電網電力供應預警及應急處理預案。
第二條 本方案根據山西電網電力不足,運城電網變電設備故障以及氣候突變、自然災害等異常情況制定。
第三條 各縣(市、區(qū))供電支公司、各大電力用戶應根據本方案和自身特點制定相應應急處理執(zhí)行方案,并報當地電力行政主管部門和運城供電分公司核備。在運城電網電力供應預警及應急處理預案啟動時,迅速配合執(zhí)行,確保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
2、組織機構設置及工作原則
第四條 成立“運城電網電力供應預警及應急處理領導組”(簡稱“市電力預警應急領導組”),負責電力供應預警及應急處理的指揮協(xié)調。主要職能:根據全市電力供應形勢,召開會議,研究決定保證運城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和電力有序供應的重要事項和重要決策。領導組下設“運城電網電力供應預警及應急處理辦公室”(簡稱 “市電力預警應急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電力供應協(xié)調、預警應急處理工作,研究決定發(fā)布預警,是電力預警應急領導組的日常辦事機構。
(1) 領導組
組 長:張建喜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丁志良 市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籍小輝 運城供電分公司副經理
王曉林 運城供電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張劍一 市經委能源交通與電力科科長
趙小明 運城供電分公司用電處主任
韓立紅 運城供電分公司調度所主任
(2) 辦公室
成員單位:市供電分公司調度運行部門、各供電支公司調度、用電管理部門
工作原則
1、確保電網安全原則。嚴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自備電廠調峰用電措施,嚴格按批準的限電序位和錯峰、避峰、輪供方案,科學、合理調度,確保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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