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滅火器的選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撲救A類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撲救B類火災應選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撲救極性溶劑B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撲救C類火災應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滅火器;撲救A、B、C類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撲救D類火災的滅火器材應由設計部門和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部門協(xié)商解決。
2.建筑滅火器的配置標準
建筑滅火器的配置,要依據(jù)滅火器配置場所的火災種類、滅火有效程度、對保護物品的污損程度、設置點的環(huán)境溫度、使用滅火器人員的素質(zhì)來設定。
3.建筑滅火器的滅火級別與選擇
滅火器的滅火級別應由數(shù)字和字母組成,數(shù)字應表示滅火級別的大小,字母(A或B)應表示滅火級別的單位及適用撲救火災的種類。
4.建筑滅火器的使用與維護
滅火器應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應放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nèi),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在鹵代烷滅火器定期維修、水壓試驗或作報廢處理時,必須使用經(jīng)國家認可的鹵代烷回收鹵代烷滅火劑。已配置在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及人防工程內(nèi)的所有鹵代烷滅火器,除用于撲滅火災外,不得隨意向大氣中排放。在非必要配置鹵代烷滅火器的場所已配置的鹵代烷滅火器,當其超過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或達不到產(chǎn)品質(zhì)量標準要求時,應將其撤換,并應作報廢處理。